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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将成为《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试点产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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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就《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作为一种产品安全后市场监管手段,缺陷产品召回是国际通行做法。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将我国召回制度从汽车、儿童玩具等领域进一步拓展到了一般消费品领域,此举有望为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结束我国在消费品召回监管领域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出处 《电动自行车》 2015年第11期32-32,共1页 Electric Bicy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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