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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试用期住院不能随意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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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方人》编辑部:我入职一家公司,劳动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同年9月10日我因病住院,20多天后仍未痊愈出院。单位以在试用期内不能正常上班,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于一个月后的10月9日书面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黎敏黎敏读者:该公司单方解约违法。其一,违反了法律关于医疗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法》
作者 本刊综合
出处 《北方人》 2017年第6期30-30,共1页 Norther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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