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方人》编辑部:我是一家国营企业的职工。2016年,我年满60周岁,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我在单位时对工作尽职尽责,整天忙个不停,退休后,无事可做的我瞬间觉得生活失去了乐趣。于是在2016年年末,我应聘到家附近的一所私营企业。企业负责人告诉我,因为你是已退休人员,所以双方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与我签订一份简单的'返聘协议'。2017年年初,我在骑自行车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左腿腓骨骨折。事后,我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出处
《北方人》
2017年第12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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