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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资低于实际工资 是否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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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顾:林瑜在2014年9月11日被一家公司聘用,聘用期2年。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部经理跟她说,虽然她的劳动报酬是4600元,但为了减轻公司及员工个人缴纳社保和个税的压力,拟在劳动合同中写每月工资2600元,并打卡发放,其余的2000元由公司另外制表以现金形式发放。林瑜认为,公司这么做对双方都有利,便同意了公司的建议。2016年9月10日,林瑜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与她再续签劳动合同。
作者 本刊综合
出处 《北方人》 2018年第8期20-20,共1页 Norther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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