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医疗期满后再请假单位能开除员工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情回顾:女职工李某产后突生重病,医疗期满后继续向企业递交病假条请假。而企业方认为,李某的医疗期只有3个月,对其医疗期满后的请假不予认可,并认为医疗期满不回单位上班属于旷工。因此,以无故旷工为由,企业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找到了当地职工服务中心,在工会的帮助下,她拿到了4.5万元赔偿金。
作者 邹倜然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方人》 2019年第1期26-26,共1页 Northerner
关键词 解除劳动合同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