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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被撤职 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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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顾:2016年8月,陈先生应聘担任一家科技信息公司副总经理,约定每月工资标准为1.6万元。2017年8月,公司与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4月初,公司董事会以严重亏损为由,决定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取消副总经理职位。4月12日,公司正式下发通知免去陈先生的副总经理职务。同时,通知他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离职手续。陈先生不认可公司的做法,认为此举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赵新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方人》 2019年第2期27-27,共1页 Norther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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