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级要不要设置社区性的合作经济组织,长期以来众说纷坛,为了弄清情况,以便更好把握住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我们对漳州市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活动状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大量事实说明:健全村级合作经济组织是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完善双层经营的当务之急,必须紧紧围绕强化服务功能这个中心环节,努力把村级合作组织建设成与新的经济体制相匹配的农村公有制的组织主体。
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34-36,45,共4页
Chinese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