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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动物产地检疫及其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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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动物在离开饲养场之前3天内经报检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到场、到指定地点实施的检疫。一、动物产地检疫的性质动物产地检疫是国家意志,是政府行为,是官方兽医的执法活动,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个机关、组织的个人行为,动物产地检疫的范围是家畜家禽、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动物,检疫对象是相应动物检疫规程中规定的动物疫病。
作者 李中习
出处 《河北农业》 2015年第10期53-54,共2页 Hebei Agri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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