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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天津、内蒙古、上海、福建、宁夏、安徽、湖北等省(区、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陆续开展。截至目前,各地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基本结束,民主选举产生了一大批群众拥护、“双带”能力强、热心为村民服务的村委会成员。这些新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服务村民意愿强,但是对如何尽快进入角色,开展村务管理工作还存在不熟悉不适应等问题,最近一段时间,编辑部收到一些读者来信,较多咨询如何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问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自治实践的重要内容,是村民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主要平台。依照法律规定,在村民自治中,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问题都应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这对于充分发扬民主,培养村民的民主生活习惯,增强村民当家做主意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期,我们将集中解答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有关问题。
出处 《乡镇论坛》 2015年第31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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