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购的建筑用沙子、水泥、钢材等原材料费用(甲供材)直接计入了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了以以上材料金额为基础计算的建筑营业税,建筑营业税也计入了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其实质是想降低成本,少交税。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甲供材费用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不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以上问题是筹划机构及会计人员对税法及会计制度理解的不够深入造成的。如果按照不正确的税收筹划操作,必定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纳税风险,给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
出处
《中国市场》
2015年第52期168-169,共2页
China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