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江油市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首次列入财政预算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江油市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为市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清真寺管委会5个宗教团体增设工作经费,共10万元,并列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同时,为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在宣传政策、理J顷关系、发展经济、奉献社会、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等方面发挥的独特作用,市政府和财政部门决定从2015年起对宗教界担任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8名代表人士每月给予500元生活补助,并列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
作者 严文贵
出处 《四川统一战线》 2015年第11期39-39,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