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期劳动关系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政府职能定位不准确是造成这些不和谐因素的重要原因。作为履行国家职能的专门组织,政府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发挥主导作用不仅必要而且可能。政府可以在政策引导、制度规范、支持工会组织建立、引导和支持劳动争议解决以及执法监督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以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2期103-105,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