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及自我保健意识逐步增强,在就医过程中,患者对护理人员的要求更高,医患之间的经济利益矛盾日益突出,患者对治疗、护理方案的知情权、选择权、同意权等维权意识也逐渐加强,发生不良事件如果不能得到正常、及时的沟通和理解,都有可能引起护患纠纷。为保证门诊护理服务质量,门诊护士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保持良好心态,妥善处理各种事件,赢得病人的理解和信任,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出处
《内蒙古中医药》
2015年第12期79-79,共1页
Inner Mongolia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