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从严治党,从抓主体责任做起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一个引人关注的新增条款,是在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的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领导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作者 遥望
出处 《党的生活(河南)》 2015年第23期54-5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