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市场价格升跌超过一定幅度后,对交易进行限制的制度被统称为“熔断机制”(circuit breaker),其名称来源于保险丝在电流过量时会熔断,而令电器受到保护。对交易进行限制包括交易暂停一段时间,或者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报价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中国资本市场三大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12月4日同时宣布,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熔断机制。
出处
《中国证券期货》
2015年第12期40-43,共4页
Securities & Future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