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对下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和推动做好防范和处置农业领域非法集资的相关工作。现提出意见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5年第12期30-31,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