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采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现场观察法、影像技术动作分析法等方法,对2011年至2014年参加“体彩杯”广西少年儿童艺术锦标赛的225人次的单项成绩和集体项目成绩进行综合性分析,结果表明:1)4年的参赛选手固定在南宁、桂林、柳州和梧州4个城市,约占全省市的16.67%,不利于运动员的选材和项目的发展;2)运动员多以灵、小、巧等地域特点和身体素质条件特征取得比赛成绩,“木桶效应”和“竞技能力非衡效应”原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运动员竞技能力的缺陷;3)运动员的技术动作、动作规格、训练效果和参赛能力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训练基地是选手竞技能力的获得主要途径,无训练基地的梧州市选手处于劣势;4)舞蹈动作创编上突出地域的特点,利于运动员获得A2艺术编排分值,但过早强调成绩导致运动员的伤病产生较多.
出处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CAS
2015年第4期140-143,共4页
Journal of 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