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解读明确责任主体健全治理体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建为立健全我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下称《办法》)于2015年10月21日公布并施行。明确政府、企业、乡镇村居的治理责任《办法》规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社会组织及职工群众参与的机制。”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15年第23期51-51,共1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