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PPP模式中PPP协议有重要地位,目前关于PPP协议的性质仍有争论。PPP模式中存在着一类型化的政府特许经营协议,随着行政法理论的发展,行政合同兼具公法的权力因素和私法的契约精神,这与PPP中的政府特许经营合同的特征是接近的,因而PPP模式中的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应定性为行政合同。协议的定性是理论研究的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发挥PPP模式促进政府与市场良好合作的作用。
出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31-35,共5页
Journal of Chengd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