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潭综合实验区是国家开展两岸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交流合作,探索两岸同胞"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之"共同家园"的新型综合实验区。台湾地区警方在警政理念、交通管理等警务社会管理方面值得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机关学习借鉴。具体而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机关应在建立两岸犯罪信息交换平台、探索新型公共治安治理模式、探索具有"平潭两岸特区"特色的交通管理策略、开展两岸警察教育"产学研"一体化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
出处
《海峡法学》
2015年第4期18-23,共6页
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基金
福建省法学会2013年法学研究课题<海峡两岸警务合作研究--以平潭综合实验区为例>(项目编号:FLS(2013)B07)最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