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及《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组复核和现场核查,并征求环境保护部意见,现将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和轮胎翻新、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予以公示。
出处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15年第11期5-6,共2页
China Resources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