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已于2015年10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2015年10月2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15年第6期9-11,共3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