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北省南漳县李庙镇南沟村供水工程纳入2015年建设计划,于4月20日进场施工。开工当天,一农户见施工队在自己山上建水源工程和蓄水池,要求村和施工方补偿占地费上万元,并提出额外条件,否则不准在其承包的山上搞建设,经镇村多方协商无果。其他受益农户眼看盼望了几十年的饮水工程建不成要放弃,想着以后吃水还是得肩挑、车拉2km路,心急如焚。经受益户商议,集体上门找当事人做工作,最终该农户放弃赔偿要求。
出处
《水政水资源》
2015年第A01期77-77,共1页
Water Administration &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