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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入刑”还须做足法外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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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生效,“医闹”“网上造谣”“找人替考”等行为将从行政处罚正式入刑。“刑九”规定,对“医闹”的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作者 张玉胜
出处 《中国老年》 2016年第1期27-27,共1页 Elderly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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