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学是人学”,任何题材、体裁的文艺作品都离不开写人。写人的性格、心理、感受、情绪等等。另外,还应该有一层意思,文学是人来创作的,是写人的,同时也是由人来欣赏的。所以,从辩证的角度看,艺术的创造过程是一个辩证统一体。创作过程与欣赏过程互为存在的前提并相互作用。这是一种系统的观点。典型,是艺术作品的最高理想。但是,就典型来沦典型,则不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最终都往往陷入一种语义学的争论。“名不正则言不顺”,要想彻底澄清这一问题,则必须从概念本身入手,从根本上彻底揭开它的实质。
出处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3期89-92,共4页
Journal of Beihua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