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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教育立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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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作者王正绪同志是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民盟副主席、吉林市民盟主委、吉林市政协副主席、吉林师院副院长。他在繁忙的社会活动和工作中,以七十七岁之高龄研究教育改革问题,并辛勤执笔耕耘,令我们敬佩;他执教五十多年,这里提出的问题我们以为是值得研究的。胡耀邦同志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同时又指出“今后我们党要领导人民继续制定和完备各种法律”。我的学习体会:教育事业也不能例外,也有个“继续制定和完备各种法律”即立法的问题。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谈这个问题。
作者 王正绪
出处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Z2期36-39,共4页 Journal of Beihua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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