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提及高鹗续著的后四十四回《红楼梦》,对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的文字,往往持否定意见。定论为,不可饶恕地失败:或谓其完全丧失了艺术的生命——真实性;或谓其与曹雪芹的原旨完全背道而驰;或谓其为亘古未有的大悲剧加了条光明的尾巴,为封建社会灌了“续命汤”云云。原因概在它完全违背了曹雪芹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既然对《红楼梦》高氏续书绳之以现实主义,那么我们评价它的功过得失也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出处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Z2期125-128,共4页
Journal of Beihua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