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21世纪的前10年,日本侵权法学也进入了新时代,尤其是关于侵权行为的要件正在发生一些根本性的变化。本文在回顾权利侵害与违法性关系的学说以及判例的基础上,全面概括了目前日本判例中出现的全新法益类型。也正是由于这种多样化的法益逐渐被判例所认可,学界认为权利侵害要件也得以'再生'。与此同时,关于是否需要违法性概念,学界虽然提出了许多新观点,但是立场仍然泾渭分明。笔者认为,在全体法律秩序中,违法性的判断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仍然需要违法性的概念。最后,笔者对与本文的主题相关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做了评价。
出处
《北航法律评论》
2011年第1期67-94,共28页
Beihang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