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侦查'一章增加了'技术侦查'的完整一节,正式将技术侦查制度规定于刑事诉讼法之中。同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涉及警察使用技术侦查手段的琼斯案作出判决。结合琼斯案的启示,本文认为,新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以下不足:'宣言式'的规定在实践中难以把握;授权性规定多,限制性规定少;对技术侦查相对人的权利保障问题缺乏足够重视;等等。我国刑事司法中已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尽管对于物证的排除持审慎态度,但排除规则确实可以运用于制约技术侦查之上。
出处
《北航法律评论》
2012年第1期283-290,共8页
Beihang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