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欧洲合同法既有原则(Acquis Principles)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第一章介绍性条款第一节范围第1:101条既有原则的范围和目的(1)以下原则和规则是依据欧洲共同体在合同法领域的现有规定而制定的。(2)这些原则和规则是起草、移植和解释欧洲共同体法律的源泉。(3)制定的这些原则和规则不适用于劳动法、公司法、家庭法或继承法领域。
出处 《北航法律评论》 2012年第1期383-423,共41页 Beihang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