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乍看之下,诸多法律人常将本国法(私法)视为本质上具有某种封闭性之存在。尽管各国法律植根于固有土壤,各自独立,有时却会被国际法和欧洲法所打破。原因在于通常想要确定外国(或超国家)法和外国法律文化对本国法律体系的影响已非易事;而绝大部分大学课程中更是鲜有涉及(除了国际法和欧盟法的语境下会对此一笔带过)。本文试图通过'鸟瞰'德国法,来至少弱化此种弊端,并以此展现外国法和超国家法在各法域的清晰印迹,显示其对德国法和法律文化仍然发挥的决定影响。
作者
安德烈·扬森
赖纳·舒尔策
金晶(译)
Andre Janssen;Reiner Schulze(Centre for European Private Law;University of Miinster)
出处
《北航法律评论》
2014年第1期206-231,共26页
Beihang Law Review
基金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两岸四地合同法区域整合之困境及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14YJC820025)
2014年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CLS2014D071)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