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国史馆孙中山先生在筹划中华民国开国规模时,就将国史馆(原称“国史院”)划入筹设之列。国史馆正式设立于1947年,国民党当局迁台后暂告停顿,直到1958年才正式复馆。依据国史馆组织条例,它直属“总统府”,各机关凡有关文件史料,应抄送报之。而国史馆向各机关征集或调阅有关资料、档案时,对方不得拒绝。此外,台湾“行政院”曾在1973年时通令各机关将大陆运台旧档及在台已失时效弃卷、文牍,移送国史馆珍藏,并定下每年办理一次的办法。目前,国史馆的珍藏已多达570余万件。
出处
《北京档案》
1988年第6期35-,共1页
Beijing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