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3年12月25日,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前提下,及时提出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条文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