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9年12月,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多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深化对立法工作的认识,维护法制统一,突出首都特色,紧紧围绕事关首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拓宽立法领域,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实效,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出处
《北京人大》
2013年第5期37-39,共3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BEI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