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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规范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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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扩展和规范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范围,为实现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提供了法制保障新预算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要求,明确规定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在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了预算完整性原则,通过完整的预算决算全面反映政府和公共部门的活动。
作者 廖晓军
出处 《北京人大》 2014年第11期10-13,共4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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