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预算草案及报告的审查,是依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进行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审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将财政预算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对加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权力的制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的信息公开等提出了进一步要求。财政经济委员会为做好代表大会对预算草案及报告的审查服务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职。
出处
《北京人大》
2015年第2期50-51,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BEI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