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政府预算报告是政府向人大提交的一份关于政府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的财政收入与支出的计划方案,通常以政府财政部长或者财政厅局长的名义,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便形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预算法案"。按照我国预算法二十四条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
出处
《北京人大》
2015年第7期17-20,共4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BEIJING
基金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委托项目"北京市人大预算监督能力的影响因子和提升途径研究"(13JDKDD002)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