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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之治的前提是良法之“立”——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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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感受最深的就是“良法”二字。党的十八大将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改变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有法可依”到“科学立法”,立法工作的目标从“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这是立法工作着力点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随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深入推进,立法质量得到显著地提升。
作者 厉莉
出处 《北京人大》 2018年第3期28-28,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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