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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北京市地方主体税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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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营改增前,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是我国地方税制中的第一大税种。全面营改增后,必将重塑我国地方税制乃至现代税制的“大格局”。全面营改增,一方面简化了税制的同时也带来了财政收入的压力,另一方面地方主体税种的缺失也在倒逼地方财政体制变革。营改增以及持续推进的税制改革对地方财政运行、地方税体系、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机遇。本文从该背景出发,根据北京实际,结合营改增以及税制改革的方向,对北京地方税主体税种进行可行性研究与探索。
作者 吴德军
出处 《北京金融评论》 2018年第4期65-7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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