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古代音乐、书画和诗词曲创作与鉴赏中,很是注重“韵”“味”,由此而立说者代不乏人。尽管他们都从不同角度对此艺术规律的探求作出了有益的贡献,然而却始终未有任何人作系统地研究,致使许许多多精邃的见解,由于缺乏理论上的梳理而显得支离破碎,甚或严重存在概念含混的情形。正因为如此,大半个世纪以来的众多学者,无形之中都把主要精力和笔墨消耗在辨释考究方面,至今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们认为,“韵”和“味”在整体的艺术创作规律里的特殊内涵,需要弄清楚的是其所规范的理论原则及应用方法的要略,让本来就有渊源内在联系的众说群经受理论和实践的鉴择,形成一个完整的系列,其界说也就不言而喻了。马克思说过:“正如简单范畴的辨证运动中产生群一样,从群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