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球化商业环境下,多方当事人争议渐趋复杂,合并仲裁制度为高效、公平解决此类纠纷提供了新思路,但对其合理性与可行性不乏质疑。各国实践主要有依据仲裁协议、依据仲裁规则、依据仲裁法合并及法院强制合并几种,对我国制度引入提供启迪。2015年修订后的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新增合并仲裁的专条规定,但必须明确其与相关制度的功能界限及衔接,并探究实务操作中的可行性。比较国内外商事仲裁机构近年修订的代表性规则,为我国仲裁机构合并制度引入与操作提供有益借鉴。
出处
《北京仲裁》
2015年第1期1-20,共20页
Beijing Arbitration Quarter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