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新粮食生产微观组织,培育新型种粮主体是破解"谁来种粮""如何种粮"等我国粮食生产现实困境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工作。厘清新型种粮主体特征、功能以及与传统种粮主体的区别等内涵,有助于社会各界对其达成统一认识。我国土地资源现状、土地政策、技术与物质条件以及外部环境已经较为适合培育新型种粮主体。但当前的准入政策、粮食直补政策、土地流转政策、金融支农政策、农村公共服务政策等在支持新型种粮主体培育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有必要进行针对性弥合,以确保新型种粮主体健康发展。
出处
《桂海论丛》
2015年第6期65-71,共7页
Guihai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研究>(1IBJID3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