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以来,我国相继发生了"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在这两起重特大突发事件中,民政部门承担了多项重要任务,其中一些工作是民政救灾部门首次承担。这对民政救灾部门来说,既是新任务,也是新挑战,更是新课题。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挥民政救灾在自然灾害之外的其他类型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需要我们立足国家总体安全大局和社会治理体系来统筹考虑。
出处
《中国减灾》
2015年第12期16-19,共4页
Disaster Reduc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