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畜禽私屠滥宰属于违法行为,其危害性极其严重,它不仅扰乱正常的畜禽屠宰市场秩序,还能威胁到人们的肉品卫生安全。随着从2015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还有市(州)、县(市)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畜禽屠宰监管职责从商务部门划转到畜牧部门等一系列改革刚刚完成之后,政府在包括私屠滥宰在内的食品安全领域的整治工作将会开创新的历史纪元。
出处
《吉林畜牧兽医》
2015年第12期79-81,共3页
Jilin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