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匈两国同处于国家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腐败问题具有较多的共同性和可比较性。在严厉打击贿赂犯罪的基本政策之下,中匈两国贿赂犯罪刑法立法存在诸多差异,彰显了不同的贿赂犯罪刑法治理理念。较之匈牙利将刑法积极拓展到腐败前端预防领域的"进攻型"立法战略,中国仍坚持传统的"防守型"战略,刑法干预仅限于腐败犯罪的后端场域,刑法规制能力不足而导致环境型、系统性腐败的泛滥。为此,有必要借鉴匈牙利经验,以刑法预防功能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中国贿赂犯罪刑法立法体系。
出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76-85,共10页
Jinan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司法部课题<职务犯罪研究>(批准号:14SFB20020)
中国法学会重点专项课题<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批准号:CLS(2015)ZDZX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