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因农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警力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善良风俗遭到一定程度破坏等原因,我国农村刑事案件频繁发生,宗族势力和黑恶势力危害农村社会稳定,封建迷信活动死灰复燃,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应在善治理论指导下,从法律层面和治安层面入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依法规范管理,加大农村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的力度;并建立多中心的治安主体,注意治安主体间的相互协调,实施系统治理;改革公安机关管理服务模式,落实综合治理,构建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为农村创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59-63,共5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江西警察学院院级课题"善治理论视角下我国农村治安管理社会化研究"(2014YB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