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12月22日,几经修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终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标志着中国立法机关正式启动了该法的修法程序。修订草案提出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范围由过去的“两控区”扩展到全国。修订草案还提出,排放工业废气或本法第54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载明排放种类、排放标准、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污口设置、排放方式、监测方案、大气污染防治工艺和设施、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要求、应急措施等内容。
出处
《印刷技术》
2015年第1期5-5,共1页
Printing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