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文的行文方向,一直以来是公文文种分类的重要依据。目前学术界对公文行文方向的划分基本有两种方法:一是三分法,分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二是四分法,分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泛行文。在具体文种的行文方向归属上,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很不一致,且没有给出严谨有说服力的说法。
出处
《秘书之友》
2015年第12期30-32,共3页
Secretary’s Companion
基金
2015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公文处理能力视阈下的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5Z14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