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惩治恐怖活动犯罪存在立法形式较为分散,认定标准不够清晰等问题。刑事程序法方面,侦查措施与手段的运用难以胜任严惩恐怖活动犯罪的需要,对于反恐公安司法工作人员与特殊证人的保护等问题存在立法缺位。在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安全以及金融等非刑事法领域也存在种种立法不足与缺陷。应在推动制定《反恐怖主义法》的同时,实现刑事法律与非刑事法律规范的完善,以有效适应反恐战略的需要。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4期16-19,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