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别于国外主要为贫困、低收入人群及微型企业提供的非商业性的金融服务,我国的小微金融肇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主导的以扶贫为目标的小额信贷项目。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城商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始介入小额信贷、小微企业贷款等业务,小微信贷在为经济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小微金融的商业属性也逐渐显现。2006年以后,随着农村金融"新政"的实施,以及大型商业银行、
出处
《中国发展观察》
2015年第12期34-36,共3页
China Development Observation